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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老师、同学:
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13年度校级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良学风班”及2014届校级“优秀毕业生”“优秀毕业生学生干部”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参评范围
1、参评对象为我校在册学生。
2、优良学风班为学院各年级教学班级
3、优秀毕业生、优秀毕业生学生干部为2014届全体毕业生
4、院级评优由学院自行组织,评优项目同上
二、评选名额
1、校级“三好学生”为学院学生总数的5%。
2、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为学院学生总人数的3%。
3、校级优良学风班为班级总数的6%。
4、校级优秀毕业生为学院毕业生总数的5%。
5、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为学院毕业生总数的3%
评选条件
北京吉利大学评优评先条件
一、校级“三好学生”评选条件
1、思想政治: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热爱祖国,热爱学校,热爱班集体,团结同学,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,执行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2013年度内无纪律处分,无校外居住记录。
2、学业成绩:勤奋学习,成绩优异,2013年度内(两个学期)的校考课程(包括选修课)平均成绩80分以上,无不及格、补考、旷考科目;《国防理论与军事训练》与《大学生安全教育》课程成绩合格以上。
3、实践活动: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实践活动,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。
4、身体素质:积极参加各类体育活动,体育成绩良好(特异体质学生除外),军训成绩合格,无吸烟情况。
二、校级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条件
1、思想政治: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热爱祖国,热爱学校,热爱班集体,团结同学,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,执行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2013年度内无纪律处分,无校外居住记录。
2、学业成绩:认真学习,成绩优良,2013年度内(两个学期)的校考课程(包括选修课)平均成绩70分以上,无不及格、补考、旷考科目;《国防理论与军事训练》与《大学生安全教育》课程成绩合格以上。
3、实践活动: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实践活动,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。
4、学生工作:积极协助组织开展学校各类学生工作和活动;积极主动为班级和同学服务,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。
5、身体素质:积极锻炼身体,体育成绩良好(特异体质学生除外),无吸烟情况。
三、“优良学风班”评选条件
由学院按照本院考核标准,推选出能代表本院特色及水平的优秀班级,推荐数量不超过自然班级总数的6%。
四、校级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条件
1、思想政治: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热爱祖国,热爱学校,热爱班集体,团结同学,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,执行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,无校外居住情况。
2、学业成绩:勤奋学习,成绩优异,各年度内校考课程(包括选修课)平均成绩80分以上,无不及格、补考、旷考科目;《国防理论与军事训练》与《大学生安全教育》课程成绩合格以上;
3、实践活动: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实践活动,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。
4、身体素质:积极参加各类体育活动,体育成绩良好(特异体质学生除外),军训成绩合格,无吸烟情况。
5、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奖励。
五、校级“优秀毕业生学生干部”评选条件
1、思想政治: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热爱祖国,热爱学校,热爱班集体,团结同学,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,执行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,无校外居住情况。
2、学业成绩:认真学习,成绩优良,各年度内校考课程(包括选修课)平均成绩70 分以上,无不及格、补考、旷考科目;《国防理论与军事训练》与《大学生安全教育》课程成绩合格以上。
3、实践活动: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实践活动,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。
4、学生工作:积极协助组织开展学校各类学生工作和活动;积极主动为班级和同学服务,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。
5、身体素质:积极锻炼身体,体育成绩良好(特异体质学生除外),无吸烟情况。
6、在校期间所在班级及个人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奖励。
院级评优比例同上
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,班主任老师推荐。5月15日前完成申报,公示三天。
评优申请推荐表在cpc文件中,请各位辅导员推荐学生至学生科。
关于开展艺术学院2013-2014年度“五•四”表彰
工作的通知
各班级团支部:
今年是五四运动95周年,为继承和发扬五四运动的光荣传统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奋力实现“中国梦”,围绕我校育人的根本目标,切实提升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扎实推进优良学风和良好校园文化建设。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我校2013-2014年度“五•四”表彰活动,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我院2013-2014年度“五•四”表彰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项设置
(一)先进集体
1、五四红旗团支部;(班级组织)
(二)优秀个人
1、优秀团干部
2、优秀共青团员
3、优秀志愿者
4、文艺十佳
5、体育十佳
6、创新十佳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评选条件
1、支部建设好。切实履行团支部职责,遵循民主程序按期换届,坚持“三会一课”、“推优入党”制度,支部组织设置完整,工作制度健全,团务基础工作规范,组织生活正常;
2、团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好。团支部成员政治素质高,工作能力强,严于律己,团结协作,熟悉团的工作,紧密团结凝聚团员青年,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;
3、主题活动好。扎实开展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、团的十七大精神学习活动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;
4、团的工作好。团支部学习氛围浓厚,支部成员学习成绩优良,无违纪现象;校内大型活动参加率80%以上;在思想政治教育、班风建设、文体活动、各类竞赛、社团发展、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等方面亮点突出、效果良好;
5、工作有创新。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,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,在所在学院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。
(二)“优秀团干部”评选条件
1、具备“优秀共青团员”的基本条件;
2、工作能力强。热爱共青团工作,在校院两级团组织、团支部等担任干部半年以上,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,工作成效显著;所在集体获校级以上集体奖励者可优先考虑。
3、工作作风好。密切联系青年,竭诚服务青年,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、号召力。
(三)“优秀共青团员”评选条件
1、政治素质高。思想进步、信仰坚定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积极维护学校的稳定与发展;
2、团员意识强。自觉遵守团的章程,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,积极参加团的活动,特别是在校园文化活动、社会实践、科技创新、志愿服务等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;
3、同学威信高。关心集体,团结同学,示范带动作用强,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;
4、学习成绩优。学习刻苦,成绩优秀。
(四)文艺十佳
在校级以上个人项目的文艺比赛中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;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文艺演出达三次以上;在学校重大文艺演出活动中有突出贡献者可以参加此项评比。
(五)体育十佳
获校级体育比赛第一名或打破学校纪录或在全国、市级体育比赛中获得名次;在校内外重大体育活动中有突出贡献者可以参加此项评比。
(六)创新十佳
在校内外科技创新、非学科知识竞赛中获奖者可以参加此项评比。
三、评选范围
(一)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和比例
1、范围:各班级团支部;
2、比例
(1)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按学院团支部总数的40%评选4个团支部
(二)优秀个人评选范围和比例
1、范围:我院在校同学
2、比例:按一定比例计算,具体评选比例如下:
(1)优秀团干部=学院团干部总数×15%
(2)优秀团员=学院上缴团费团员总数×6%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,安排专人负责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开展工作,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,认真组织申报工作,确保评优质量;
(二)评选工作应广泛征求、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,使评比结果能够体现广大学生的共同意愿,真正达到褒奖先进、激励后进的目的;
(三)要加大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事迹宣传力度,真正达到树立榜样、发挥示范的作用;
(四)时间安排:班级评审时间为即日起至5月20日,学院汇总审核时间为5月20日(上报截止时间为5月20日17:00);电子版发送至 jldxyishuxueyuan@163.com,邮件标题:班级名称+五四表彰材料,纸质版报送至206室,逾期不报者,视为弃权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
王萌 佟欣淇 伍星宇
联系电话:
王 萌 18553602262
佟欣淇 13126823044
伍星宇 18627343020
电子邮箱:
jldxyishuxueyuan@163.co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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